濫倒廢棄物於溪畔農地嚴重破壞生態 業者遭移送法辦

2016-08-16
嘉義縣環保局於近年接獲民眾陳情發現有不肖業者將剩餘土石方(廢磚塊及混泥土碎塊)、廢木材、農作資材等廢棄物棄置於溪畔農地,經環保局多次查核發現廢棄物數量有增加趨勢,故至現場架設監視器,成功拍攝到業者傾倒廢棄物,後續將業者移送法辦。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民眾舉報轄內產業道路旁常有不同車輛載運廢棄物棄置,經環保局派員現勘後,判定該處為常招遭民眾棄置廢棄物地點,故採架設錄影監視系統監控現場,經架設監視器蒐證後共查獲13車次傾倒剩餘土石方、裝修廢棄物等。
 
環保局據攝影監視器影片傾倒棄置廢棄物之車輛,經查證車籍資料確定,邀集環保署及環保警察隊辦理偵訊,將業者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未領有合法之廢棄物處理證照移送法辦,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倂科新台幣300萬元罰金。
 
環保局希望民眾千萬別為了節省廢棄物處理成本而委託不合格的清理業者,不合格的清理業者往往都為了貪圖暴利而將所收受的廢棄物隨意棄置,如遭查獲違反相關規定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46條之規定移送法辦;並呼籲民眾發現棄置廢棄物可主動向當地環保局舉發(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05-3620808、3620800)。


架設錄影監視系統監控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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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蒐證後共查獲13車次傾倒廢棄物

資料來源:嘉減碳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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